当前位置 :
离婚案件中孩子应由谁来抚养
更新时间:2024-04-19 23:11:20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于谁抚养孩子的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扶养能力合理安置。

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存在着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同时,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应对比双方抚养条件,选择更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一方。

(3)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处理时,会综合双方的情况,根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调解或判决。

393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查询网(393r.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查询网 393r.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3号-6